让爱国主义成为凝聚强国建设和民族复兴的磅礴力量
———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座谈会上的讲话
田爱民
尊敬的各位领导、专家及嘉宾:
爱国主义作为民族精神的核心,在中华文明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激励着一代又一代华夏儿女为祖国的繁荣昌盛披荆斩棘、不懈奋斗。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必须把爱国主义教育作为永恒主题。面对新的世界局势和历史定位,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的机制显得尤为重大,制定一部总则性、整体性和基础性的法律来规范爱国主义教育势在必行。爱国主义教育法的出台、頒布与实施,必将为新时代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奠定法律准绳和制度保障,必将对爱国主义教育的具体落实和成效提升起到根本性、全局性和长远性的重要作用。下面,我从三个方面谈点个人的认知与见解——
第一,要充分认识实施《爱国主义教育法》的意义价值。制定爱国主义教育法,以法治方式推动和保障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对于振奋民族精神、凝聚人民力量,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首先,爱国主义教育法填补了国家在爱国主义教育领域的立法空白。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要在人民中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法的出台意义重大,它明确了爱国主义教育的内涵目标和具体内容,规定了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的领导体制和保障措施,标志着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的法治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其次, 爱国主义教育法维护了国家统一与民族团结。爱国情感的生发和凝聚是落实国家安全观的前提,爱国主义教育法以法治形式保障了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的普遍性,明确了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能够在促进祖国统一、领土完整、国家安全和“五个认同”等方面发挥切实有效的积极作用。再次,爱国主义教育法为打击破坏爱国主义教育行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手段,维护了爱国主义教育的有序运行,不仅为对抗爱国主义教育的破坏行为设下了清晰的法律界限,也为相关部门提供了明确的执行指南,强化了爱国主义教育的实效性。
第二,要系统把握《爱国主义教育法》的内容及特色。 按照爱国主义教育法规定,爱国主义教育的重点是:(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二)中国共产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团结奋斗的重大成就、历史经验和生动实践;(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五)国旗、国歌、国徽等国家象征和标志;(六)祖国的壮美河山和历史文化遗产;(七)宪法和法律,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国家安全和国防等方面的意识和观念;(八)英雄烈士和先进模范人物的事迹及体现的民族精神、时代精神;(九)其他富有爱国主义精神的内容。上述这些内容,既是一个理论体系,也是一个实践体系,还是一个价值体系。我们要重点搞好对爱国主义教育法的深化、内化、转化与外化工作,以使这部法律真正成为中华各族儿女最真挚、最自然、最朴素的情感表现,成为推动全社会形成共同遵循的社会意识、法律规范和价值追求,成为新时代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法律依据和制度支撑。
第三,要全力推动《爱国主义教育法》的走深走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规定了爱国主义教育的主要内容,涵盖思想政治、历史文化、国家象征标志、祖国壮美河山和历史文化遗产、宪法和法律、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国家安全和国防、英烈和模范人物事迹等方面。首先,全面搞好对爱国主义教育法的宣传工作。借助官方主流媒体与自媒体的力量,广泛传播爱国主义教育法的核心内容,并通过专家的细致解读,深入阐释各条细则中的实施措施。 其次,根据爱国主义教育法的规定和时代需求,以科技赋能创新爱国主义教育新形式。要利用好官方媒体对自媒体的引导作用,加大网络审核和监管力度,搭建教育性、互动性和知识性并存的网络载体,制作出反映爱国主义精神的高水平网络文化产品。再次,构建爱国主义教育联动机制。爱国主义教育是一种全面性的教育活动,社会要为爱国主义教育提供物质保障和环境创设,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等公益性校外教育机构要充分发挥教育功能,推动爱国主义教育普及和深化。 最后,为具有爱国性质的文化产业和民间团体提供法律保障。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突出学校和家庭对青少年和儿童的教育,全面落实对公职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村居民、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等不同群体的爱国主义教育的相应规定。同时,支持民间组织和公民自觉依法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加强人才培养,提供人事保障等支持措施。
2024-01